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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洋樓,養番狗」-- 但若是住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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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去,狗被視為工作犬,在家中養狗,是為了防範小偷。 當人們住進了高樓大廈,已不再需要依賴狗隻看顧家居安全,甚至有狗主擔心,飼養的狗隻保衛意識太強,過於盡忠職守,當有賊人入屋爆竊時奮力頑抗,愛犬會因此受傷。 由此可見,狗在人類社會中的角色已發生很大的變化,從工作夥伴變成以陪伴為主的生活夥伴和情感慰藉——亦即「寵物」。 然而,誰能夠被允許飼養狗隻,反映了社會的階級性。在香港,「住洋樓,養番狗」是富有人士的象徵。至於住在公營房屋的小市民,並不享有養狗的權利。 公共屋邨的養狗政策 1950年代,香港政府開始大規模興建公共房屋,是否能在公屋養狗,成為極具爭議性的問題。1968年,政府宣佈禁止徙置區的居民養狗,原因是有居民投訴狗隻在晚上吠叫,極為擾人,而且牠們到處便溺,有礙衛生。不過,居民仍被允許飼養貓咪。 ****************************** 〈徙置事務處鄭重聲明 新區住戶嚴禁養狗 免擾鄰居及妨碍衛生〉,《香港工商日報》,1969年6月3日。   ***************************** 養狗的住戶又有什麼想法呢? 一位從木屋區搬到徙置區的小販,這樣形容他與愛犬的關係: 「這隻狗我們養了很多年了,以前我們是住木屋的,在大前年搬來這裡住時,徙置區的幫辦曾經也叫過我們不要帶牠一起遷入,但是, 狗是有性的 ,當時我們住木屋,養牠是為了防盜,雖然如今遷來徒置大廈,不必狗來看門,但牠與我們相處多年,實在也不捨得將牠遺棄。」 法例與作為狗主的責任之間的衝突,讓他覺得很為難。但最後他決定帶同愛犬一起「上樓」。     ************************* 1981年的大殺狗 由於1980年香港爆發瘋狗症,房屋署加強執法,4000頭犬隻被人道毀滅,並且推行「禁止飼養犬隻運動」,呼籲仍有畜養犬隻的住戶,為犬隻另覓居所。 〈公共屋邨犬隻四千頭被毀滅房署推行禁養狗運動〉,《大公報》,1981年2月25日   ************************ 公屋狗主與房屋署之間的拉鋸戰一直持續。當發生瘋狗症,或狗隻襲擊人的事件發生時,政府便會嚴厲執行捉狗與殺狗政策。 一些公屋住戶結果把飼養多年的狗隻交給防止虐畜會,也有狗主無法捨棄愛犬,將愛犬寄養在寵物店。 ******************...

為何香港沒有動物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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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沒有動物園嗎?荔園不是動物園嗎? 荔園遊樂場自1952年增設動物園,陸續引入獅子、老虎、豹、大象等野生動物。只要購買入場券,民眾便可入內觀賞。 但一些香港市民期待的,是有規模的、正式的動物園。 1959年1月,市政局會議通過設立動物園的提議。動議由市政局民選議員張有興提出。 為何香港需要動物園? 張有興認為歐洲及美國的大城市都設有動物園,香港應該效法。可見,他認為動物園是大都市的身份象徵。香港若想擠身大都市的行列,便需要擁有一個像樣的動物園。 此外,他認為動物園還是一項重要的教育資源,讓兒童有機會親身接觸野生動物。這比觀看電視或電影中的動物更具啟發性。 不僅如此,動物園也是一項經濟資源。它能吸引遊客,促進旅遊業發展。 然而,儘管這個動議通過了,市政局主席對興建動物園持保留態度,認為動物園雖然有趣,但大象的食量驚人,擔心所需的開支過於龐大。 有趣的是,同年11月,蕭雲厂向香港政府遞信,要求成立動物園,並附上詳細的建議書。 蕭雲厂是誰? 他是荔園動物園的主持者,荔園動物園中的動物多來自他設於茶果嶺的私人動物園。蕭雲厂在建議書中強調自己擁有豐富的管理動物園經驗。然而,香港政府並不信任他。 其中一個原因,正是質疑他管理野生動物的方式。 1959年1月,他將茶果嶺的老虎運往荔園,卻險些讓老虎逃脫。工人情急之下,竟將老虎活活鋤死。事後,老虎肉還被烹煮食用。 最終,蕭雲厂未能成功建立正式的動物園,惟有繼續經營荔園內的小型動物園。 而香港政府出於經濟考量,無意以公帑營運動物園。 ***************************** 動物園的討論再起 有關興建動物園的討論在15年後再次被提出。1974年7月,一頭小黑熊在旺角運動場被發現。這頭小黑熊是雌性,屬喜馬拉雅山品種,來歷不明。 然而,香港政府似乎無意將這頭「無主孤熊」交給荔園,而是將牠空運至台灣,由台北圓山動物園接收。原因是圓山動物園已擁有三頭同一品種的黑熊,香港的小黑熊可在那裡找到同伴。 ***************************** 有報章視此為「香港之羞」,竟然連收留黑熊的地方也沒有。 時移世易,到了21世紀,動物園存在的合理性已被不少人質疑。有人甚至認為,把動物關在大城市的獸籠中,讓人取樂,才是人類的恥辱。

為何可以打獵,但不能虐待老鼠?-- 香港華人議員伍廷芳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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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0年被委任為香港首位立法局華人議員的伍廷芳,在著作中記述了一名華人虐待老鼠被罰款的故事: 在香港,一名中國人因虐待老鼠而被警方逮捕。這隻老鼠在他的家造成了極大破壞,偷吃並損壞了各種食物。 這名男子抓到老鼠後,將老鼠釘在木板上,以警告其他老鼠。為此,這名中國人被帶到法庭,被處以十元罰款。 他感到驚訝,辯稱這隻老鼠嚴重破壞了他的財物,因而罪有應得。法官告訴他,他應當立即殺死老鼠,而不是折磨牠。 這名中國男子無奈繳納了罰款,但深感困惑。他抱怨說無法理解英國法律,為什麼不允許他以自己的方式懲罰這隻作惡多端的老鼠。 ************************** 伍庭芳在英國留學,深諳英國文化及英國法律,但他認為英國的動物保護法例存在自相矛盾之處。 伍庭芳 表示無法理解為何英國紳士的狩獵活動,不被視為虐待動物。他們並非因為飢餓而殺死動物以充飢,而僅僅將狩獵作為一種娛樂,或者用來彰顯自己的能力與勇氣。 他 認為有許多方法可以達到這些目的,而無需因此殘殺弱小無助的生命。 ************************** 事實上,伍廷芳提出的問題,反映的並不完全是中西文化的衝突。 自十九世紀以來,英國頒布的動物保護條例曾受到不少英國勞工階層的批評,認為這些法例是貴族及中產階級用來針對下層民眾的娛樂與生活方式的工具。 例如,法例禁止以狗逗牛 (bull-baiting) 的娛樂活動,但卻容許狩獵活動。由此可見,動物保護條例在英國本土反映了不同階級之間的文化差異。 ****************************** 英國以狗逗牛的娛樂: ***************************** 然而,英國的動物保護理念與中國文化確實存在一個根本性的差異:根據英國的動物保護法例,使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是違法的,但這並不代表動物不能被殺。 因此,故事中的法官對中國男子說: 「你應當立即殺死老鼠,而不是折磨牠。」 中國的佛教則強調 動物亦擁有生存的權利,人類不應殺生。不過,佛教的放生儀式也不一定能夠為動物帶來福祉。 (可參考〈「放生」是保護動物嗎?〉

荔園動物園的大象「天奴」:溫馨回憶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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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園動物園的大象「天奴」,是不少老一輩香港人的集體回憶,天奴代表無憂無慮的快樂童年。 餵天奴吃蕉,被天奴噴水愚弄,是溫馨的童年回憶。 然而,我們總是選擇性地回憶那些美好的過去,卻忽略了天奴最後身影中蘊含的辛酸,以及香港人的冷漠。1989年2月,天奴因病被人道毀滅,其三噸重的遺體被起重機移走,並棄置於將軍澳的垃圾堆填區。 天奴的最後身影: **************************************** 天奴是如何落戶荔園的呢? 2015年暑假短暫重現的荔園遊樂場中,簡述了荔園的歷史,當中指天奴1952年來到荔園: 我們連牠的歷史也弄錯了。 根據1958年12月的報章報導,天奴是在那時才抵達香港的,當時仍然只是一頭小象。 天奴在香港度過約30年,直至1989年2月被人道毀滅。 大象一般可活至60歲,因而天奴可說是英年早逝。。 天奴死後一個月,香港愛護動物協會向荔園提交報告,要求荔園改善動物園的居住環境,這似乎暗示了天奴的死與動物園的惡劣環境有關。 ************************************ 天奴vs 林旺 比較起來,台灣動物園的大象明星林旺比天奴幸福得多。1918年出生於緬甸的林旺,二次大戰時曾服役於滇緬戰爭,1946年被孫立人將軍帶到台灣,於圓山動物園終老。 2003年初,85歲的林旺健康突然惡化,2月病逝。死後兩天,民眾到動物園為牠舉行追思會。林旺的骨骼其後被製成標本,陳列於臺北市立動物園教育中心。 林旺的標本:

動物與公共衛生:維護街道清潔的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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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街牛車的出現: 為了維持街道的清潔衛生,減少病菌傳播,香港政府於1905年開始為清洗街道進行招標。 1910年,垃圾收集車改由牛隻拖曳。由於牛車試驗成功,灑洗街道的水車也開始由牛隻拖曳,牛隻自此正式承擔起維持港九市區市容整潔與公共衛生的重任。 以牛隻拖曳水車灑洗街道的方案最初由潔淨局提出,但曾引起一些爭議。有官員質疑此方法成本過高。此前,灑洗街道的工作由苦力承擔,一輛灑水車需要一名工頭和十名工人,每月工資合計為75港元。若改用牛隻拖曳,不僅需要購買牛隻,還需為牛隻建設牛房(位於2號差館和薄扶林道盡頭),這些都會增加開支。 此外,有官員擔心水車對兩頭水牛的負擔過重,可能構成對牛隻的虐待,進而招致防止虐待動物協會(HKSPCA,成立於1901年)的批評。 儘管如此,該方案最終被採納。從長遠來看,以牛隻拖曳水車不僅節省開支,還能提升效率。以人力灑洗街道,工人需要手持水桶清洗街道,還需拉動水車,因此對人力的需求極為龐大。而改用牛隻拖曳,雖然購買第一批牛隻花費了800港元,但駕駛員每月工資僅需30港元。此外,水車還裝配了噴灑器,進一步減少了工人的工作量。 ******************************** 在尖沙咀火車站清洗街道的牛車,兩頭拉車的牛沒有角,應為黃牛。 ****************************** 收集垃圾的牛車,拉車的為水牛。 洗街牛車的消失: 1928年,由於水荒出現,灑洗街道的工作被迫中止。到了1930年代,運載垃圾的牛車逐漸被汽車取代。最後一頭負責拖曳垃圾車的水牛,其頭骨標本曾一度被懸掛於市政總署九龍區環境衛生總辦事處的會議室中。 ***************************** 〈本港潔淨服務鮮為人知一頁 十九世紀時衛生局 利用牛車運載擸𢶍〉,《華僑日報》,1986年5月4日。

養在床底的家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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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74年的一份報告書中,殖民地醫官艾爾斯(Philip B. C. Ayres)懊惱地表示,「數以百計的豬隻被畜養在市區的房屋中,牠們有的在床底下,有的在廚房......這些房子的每張床底下都可找到五至七頭豬。」他建議政府建立更嚴格的發牌制度,規管市民在城市內養豬,以確保人與豬保持適當距離。  1935年,政府頒佈公共衛生則例第十五條,當中包括規管市區(包括香港島及九龍半島)的養豬業。養豬的村民必須申請牌照,人與豬不能同居一室,豬舍與居民之房屋必須距離至少六英尺。豬屋的高度至少四英尺,每一頭豬佔用的空間要有八平方英尺。 城市的養豬業引起富有人士的反感。1935年,香港島跑馬地的富戶曾向政府投訴,要求取締當地的養豬業。 《天光報 》, 1935年2月15日 ************************************************ 1937年,香港政府從新界劃出「新九龍」區域,進行市區發展,原來在此區域的鄉村成為「新九龍」的一部分,需要配合市區的管理及規劃要求。 「新九龍」擴展計劃出現兩年後,在1939年,政府向新九龍數千名養豬村民發出告票,引起軒然大波。 政府認為九龍城及牛池灣一帶居民畜養豬隻,有損市容及衛生,因而市政局停止發養豬牌照,期望養豬戶遷往新界。 當地村民向政府申訴,指養豬之飼料來自市區屋宇之「槽水」及街市廢棄的蔬菜,若遷往新界,難以獲取飼料。養豬戶希望遷往牛池灣接近山邊的地帶。 《工商日報》, 1939年5月14日

從逃命的牛到神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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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逃命的牛 牛隻於運送過程中不時逃脫,在市區逃命,報紙為牠們冠上「狂牛」、「癲牛」,甚至「牛魔王」等稱號,最終牠們大多命喪槍下。戰前已偶然有肉牛逃脫並闖入市區,戰後由於香港人口大增,市民對肉食的需求也與日俱增。 1968年,一頭來自柬埔寨,重達800公斤的肉牛從西環碼頭逃走,狂奔至灣仔,沿途導致10多人受傷,最終被警察開槍擊斃。當時《工商日報》以戲謔的文字報導﹕「這頭牛跑的路程夠多了,如果它是人,足夠資格獲得馬拉松的長跑資格,但它究竟是畜生,跑得再多再遠,也無法跑出死亡圈外」。市民沿路圍觀。雖然政府推出預防措施,例如以專車運牛,但問題仍然存在。 1975年,一頭肉牛在送往馬頭角檢疫站途中逃跑,穿越底隧道到達銅鑼灣後被槍殺,港九之間的交通受阻。 在1985年,一頭待宰的牛闖入九廣鐵路的路軌,導致九龍塘至旺角之間的火車服務暫停了兩小時。其後,由於香港只有上水屠房負責處理活牛,牛隻逃逸的事件才變得罕見。 ******************************** 1959年6月10日,《大公報》報導兩頭脫繮「癲牛」在九龍城撞傷五名途人的事件。 ********************************* 屠場刀下留牛事件簿 香港的屠場偶爾發生「刀下留牛」事件。有牛隻在面對屠刀時跪地與落淚,屠夫與牛主不忍亦不敢殺之,牠們被善長人翁買下,並被安置於寺觀頤養天年。這些逃過一劫的「靈牛」進一步被視為可庇佑民眾的「神牛」,目前可考者有三,牠們分別曾被安置在青山禪院、屯門青松觀及慈雲山慈雲閣。 1956年,沙田一位農民賣掉他的一頭水牛,水牛被送往西環屠房,屠夫準備開槍宰殺之際,水牛「忽跪地不起,如哀求狀,眾見之不忍,緩屠數日」。經報章報導後,有佛教居士出資買下該牛,並於東林念佛堂放生。但由於佛堂缺乏牧草,牛隻被轉送至青山禪院的尸羅精舍,由該處的僧人僱人放牧。1957年,元朗博愛醫院舉行萬緣會,請來筏可法師講解戒殺護生,並於會場供奉該牛,以吸引遊客。 1973為牛年,一頭從印尼進口的菜牛在送往大埔屠場時下跪與流淚。屯門青松觀替該牛簪花掛紅,然後安置於觀內的聖地。該牛的特徵是頭上有一對垂下並可以任意擺動的軟角。此牛愛吃蘋果,擅於與人互動。有市民甚至向牠祈求保佑,並讓自己的孩子拜牠為契爺。不少遊客也慕名而來為牠拍照,希望在牛年行大運。而牛的主人則自稱因放生而致富。青松...

流浪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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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經常把「流浪牛」理解為香港農業式微後被遺棄的耕牛,牠們為了找尋食物到處流浪。但事實上,過去香港不少地方的耕牛採用放養方式,牠們連群結隊,尋找青草,到了播種時期才在農田工作。不過因為這些牛都是有主人及有工作的,即使到處走動,也不會被視為「流浪牛」。 若牠們在外面「闖禍」,也可以找到牠們的主人負責。 1966年2月,當放養的牛群在大嶼山石壁水塘大嚼壩基上鮮嫩的青草,大嶼山的政府官員急忙找牛主商討對策。 《華僑日報》,1966年2月2日 當香港農業式微後,被遺棄的耕牛沒有了主人,沒有了工作,似乎失去了生存的合法性。 牠們被人視為「滋擾民生」 、「影響市容」 ,甚至寺院的僧人也對「流浪牛」表示不滿。 《華僑日報》,1988年3月18日 ***************************** 政府過往曾打算以「撲殺」方式減少牛隻數目。 1989年,香港政府曾計劃把大嶼山「流浪牛」送到市區的屠房屠宰,更為牛主聯絡買家。當時的計劃是先從黃牛集中的水口開始,然後擴展至貝澳及塘福。小牛則待牠們長大後才處理。 《華僑日報》,1989年1月6日 有文章批評這種做法反映人類的自私,認為人類「往往以自己為地球萬物之主宰的角度去想東西。村民棄養牛隻,在於牛隻本身而言,是重獲自由。」 〈流浪牛與企鵝〉,《華僑日報》,1989年3月9日。 ***************************** 根據2013年漁農自然護理署的調查 ,香港約有1,110頭黃牛及120頭水牛,牠們分布於大嶼山、西貢,馬鞍山、新界中部及東北部。  以大嶼山的水牛群及黃牛群為例,牠們主要分佈於大嶼山南部,包括石壁、水口、長沙、貝澳及梅窩等。 ********************************* 2003年,大嶼山愛護水牛協會成立,致力保育水牛及其棲息的濕地。 2007年,協會開始以絕育方式減少牛隻數目,期望以取消「撲殺」耕牛。西貢護牛天使亦於2013年成立。  2010年,漁農自然護理署成立「香港牛隻管理隊 」,與民間團體合作,以絕育方式減少牛隻數目。 ******************************** 並非所有流浪牛都曾是耕牛或是耕牛的後代。曾有一些菜牛(作屠宰食用的牛)被野放於鄉郊。例如大嶼山貝澳的牛群,是菜牛的後代。 *********************...

「放生」是保護動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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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生動物的宗教活動由來已久,大多與佛教及道教有關。善信相信通過放生動物,能夠普渡眾生,讓動物逃過被宰殺的命運,並為自己「積福」。香港的宗教團體設立放生會、興建放生池,並定期舉行放生儀式。在儀式中,僧道為放生的雀鳥和魚類頌經,及誦念放生咒,為動物祝禱。然而近年來,動物保護團體發現放生活動並不一定為動物帶來福祉,不少動物更因此受到傷害。 ******************************** 宗教團體的放生會與放生池 1955年,荃灣東普陀寺籌組定期放生會,「上承佛旨,上濟有情,開人天之正路,舖佛國之坦途;備佈慈恩於異類,示生命之平等」。放生會有會員200餘人。每人每月需繳交放生費2元,全年放生費為24元,以用作購買放生的動物。 1957年,西環道慈佛社亦舉辦長期放生會,以「開揚佛法,利樂冥陽普度眾生,對所有眾生均抱持好生之德」。 1953年,圓玄學院開幕時設立放生池。1964年,荃灣鹿野苑亦設立放生池。 〈鹿野苑放生池昨開幕荃灣增一勝景〉,《華僑日報》,1964年5月25日。 ************************************* 放生與求雨 放生活動有時是為了應對人類社會面對的危機,人們希望通過對動物的善行,打動上天,得到上天的慈悲憐憫。 1963年,香港宗教團體曾多次舉行放生活動求雨。1963年非常乾旱,全年總降雨為901.1毫米,大幅少於每年平均雨量。1963年5月開始,政府實施制水措施。多個宗教團體亦發起大型祈雨法會,放生動物以祈求天降雨水。不少報章報導與求雨有關的放生宗教活動。 1963年3月14日,跑馬地佛教正覺蓮社慶祝觀音菩薩誕,亦設放生求雨的環節,放生840隻雀鳥。3月15日,西環道慈佛社舉行祈雨放生法會,以數千元購入魚、鳥、猴子、果子狸等,在荃灣、沙田、石梨貝水塘等地放生,期間誦經焚香、唸放生咒,以求降雨。 5月20日,香港道教聯會舉行祈雨法會,並於5月23日舉行祈雨放生會。當天正午先在圓玄學院內放生大批飛鳥,再乘油麻地小輪在海上放生魚類數百尾,放生魚類達千種。 5月26日至28日,港九佛教人士在香港賽馬會公眾棚內舉行「香港佛教同人聯合祈雨大會」,並於5月28日下午在法壇前放生小鳥千多隻,29日亦設有海上放生,多達十萬善信參與祈雨法會。 ****************************** 放生與慈善 ...

打醮與神誕中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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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不少村落定期舉行「打醮」儀式。「打醮」有普度亡魂,潔淨社區的宗教意涵。各廟宇每年舉行神誕,為供奉的神祗慶祝生日,以感謝神恩。 在打醮及神誕儀式中,雞與鴨被賦予不同的宗教意義,鴨代表「陰」,雞代表「陽」。牠們被認為擁有超自然力量,讓宗教儀式達到預期的宗教效果。 在廈村2004年的一份喃嘸合約中訂明,儀式需要以下動物: 上表需要用生雞一隻 酬神生熟豬肉兩條 行符儀式用的行符鴨四隻 ********************************** 井欄樹每三十年一屆的安龍清醮中,有「拿龍」儀式。以36尺長的紅布作「龍」,一頭 活鴨 繫在龍頭,龍尾則繫上一頭 活公雞 。由多位男孩子拿著這條龍,到安放「龍塔」(以陶製成,內放五穀)的穴位。在安龍儀式中,法師誦經祈福,再以 公雞血 灑在龍塔上。 《井欄樹村1981-2011辛卯年安龍清醮特刊》,頁21。 ******************************** 「扒船拉鴨儀式」 一篇1980年西貢蠔涌太平清醮的考察報告中,提到一連五天的打醮儀式的最後一天早上,有「扒船拉鴨儀式」,村內青年一人手持紙船,一人手持銅鑼,一人拿著活鴨,跟隨一位道士到當地各村民家中: 「道士手持一碗,以柚葉醮水灑於戶主家中,作為潔淨及驅邪。每一戶主都 拔鴨毛 一撮,並米(或炭等雜物)少許,共投入於船內,走時, 鴨子喝一口水 ,然後才到別家。扒船隻在蠔涌及南邊進行,然後回到蠔涌,於村外空地,將船及廢物共化之,而 鴨則放生 。」 考察報告對儀式的意義有以下解釋: 「扒船拉鴨」,是要除去家中不潔之物,因鴨毛代表了污穢(黑色),撒米則是給糧餉與孤魂,而炭則為不祥之物(會引起火災)。鴨子飲水,無特別意義,因鴨被拔毛後感到痛楚,飲水可使之鎮定,使牠不會死去,因鴨若於中途死掉,會被認為不吉利。」 資料來源:蔡志祥、韋錦新編:《延續與變革: 香港社區建醮傳統的民族誌》,頁163-164。 *************************** 由於「鴨」被視為「陰」,在神誕不能以鴨作為給神靈的祭品。 譚思敏《香港新界侯族的建構》一書中,記錄了以下的故事: 「河上鄉流傳一個有關洪聖古廟的民間傳說。據說侯族先祖在河上鄉開基之前,鄉中已有藍、潘、溫、趙四姓居民共住。後來因有一村民偷了皇帝的金銅鼓,皇帝遂頒佈屠村令,而村內的洪聖爺爺亦在被抄之列。但是,...

香港熊貓:從過客到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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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人對熊貓的認識不斷在轉變,由珍禽異獸變為可愛的國寶,由過客變為居民。 1939年,國民政府開始禁止外國人捕捉熊貓及把熊貓運到國外 ,美國人史居茲(Mr Schultz)於禁令頒布前獲得一頭小熊貓,決定將其捐贈給美國聖路易動物園(St Louis Zoological gardens) ,熊貓取道香港運到美國。熊貓在1過境香港時暫住九龍狗屋 ,並公開展覽一週 。 1978年,熊貓重臨香港。當時廣州動物園借出一對雌性熊貓「寶玲」及「寶琍」 予海洋公園展出,園方考慮到熊貓怕熱,特別興建的熊貓屋安裝了花灑以降溫 。為期三個月的展覽中,共有80多萬市民到海洋公園參觀這兩頭珍貴的動物 。 1984年,海洋公園向福州動物園借了熊貓「青青」與「濤濤」,展出共4個多月 ,這兩頭懂得表演雜耍的明星熊貓深受香港人喜愛。 當時海洋公園的總經理唐建仕指出,「一九八四年是香港重要的一年,今次熊貓展出誠為最佳的開始。故此,牠們在海洋公園展出期間,本園將儘量令更多人瞭解熊貓和盡努力來拯救牠們」。 海洋公園更捐出約62萬元以保育熊貓 ,原因是1983年四川的雪災令不少熊貓餓死。  香港回歸中國之後,熊貓不再是過客,成為長駐海洋公園的動物明星。  「安安」(1978-2016)和「佳佳」(1986- 2022)於1999年到香港。 「盈盈」(2005-)和「樂樂」(2005-) 則於2007年到香港。 2024年9月,第三對大熊貓「安安」(2019-)、「可可」(2019-)被派駐香港。 1999年,香港為慶祝 「安安」和「佳佳」來港 , 發行紀念郵票。這是香港首次發行圓形郵票。郵票並沒有標明熊貓的名字。 2008年, 「盈盈」和「樂樂」來港一周年, 香港再次 發行以熊貓為主題的紀念郵票,這個郵票佈滿心形圖案, 「盈盈」和「樂樂」被塑造成一對熱戀中的戀人。此形象與「安安」和「佳佳」甚為不同。 自2024年,在經濟不景的陰霾下,香港的熊貓也要幫忙賣萌拼經濟。

與中環匯豐銀行福祉尤關的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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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他動物不同,獅子對大部分人來說是一種意象,多於一種具體的動物。 在香港,「獅子山下」象徵著香港人同舟共濟的香港精神。 在英國,獅子歷來扮演著守護者的角色,英國國徽的兩側分別是獅子和獨角獸。而在充滿英國風情的香港中環一帶,不少角落也能見到獅子的蹤影。 ****************************** 19世紀建於中環的顛地噴泉,有四隻石獅圍繞 ******************************* 還有守護在維多利亞女皇兩側的銅獅子。 維多利亞女皇銅像原放置於中環的皇后像廣場,戰後被移至銅鑼灣維園前。 ***************************** 最有名的,當然是中環匯豐銀行總行門前的銅獅子。這對銅獅被視為與匯豐銀行的福祉尤關。 匯豐銀行銅獅子的大事年表: 1935年9月16日: 銅獅運到香港 1935年10月10日: 銀行大廈啟用 日治時期: 銅獅被運往日本 1946年9月: 銅獅在日本被尋回 1981年6月19日:  銀行大廈重建,銅獅被遷移至附近匯豐銀行的新辦公大廈門前 1981年7月10日: 銀行大廈拆卸期間起火,一工程師及消防員死亡,有報章把意外與遷移銅獅連繫起來 1982年6月4日: 銅獅搬家至皇后像廣場 1985年6月1日: 銀行大廈重建完成,銅獅搬回大廈門前 ******************************** 銅獅被視為與銀行的福祉尤關,遷移前需要進行風水規劃 資料來源:〈一雙銅獅搬家〉,《工商晚報》,1981年6月19日。

寵物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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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最有名的寵物猴子相信是1990年代末曾與主人陳日標(陳伯)在街頭賣藥的獼猴「金鷹」。 2000年,漁謢署指陳伯非法管有及飼養猴子,把金鷹帶走。法庭其後基於人道理由,行使酌情權把金鷹交還陳伯。 陳伯於2004年逝世,金鷹由其子繼續照顧。金鷹於2016年因病被安樂死,享年18歲。 根據1976年頒布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獼猴是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因而不能被畜養。 不過香港過去畜養猴子為寵物的現象並不罕見,報章不時有寵物猴子走失或行為胡鬧的報導。 警察在街上見到遊蕩的猴子,會帶回警局,等待主人認領。 〈猴子帶回差館候領〉,《工商日報》, 1926年4月23日 亦有襲擊主人後「殉主」 的猴子。 〈竟有以身殉主之猴子〉《工商日報》,1929年9月26日

1920年代的猴子肉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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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曾有食物館售賣猴子肉,認為其具有滋補的功效。然而,在1920年代,吃猴子肉在香港引起了廣泛爭議。 事實上,吃猴子肉在中國人的社會中並不是新鮮事。根據十六世紀名醫李時珍所著的《本草綱目》,食用猴子肉「可辟瘴疫」。他引用《異物志》及《臨海志》的記載,指出「南方以獼猴頭為鮓(即腌肉)」,以及「粵民喜啖猴頭羹」。 可見以猴頭製作腌肉及湯羹,曾是南方人的傳統飲食習俗。 然而,「傳統」並不一定等同於合理。隨著法律及道德觀念的演變,人類的行為準則不斷被調整或修改。 關於市民食用猴子肉的問題,首次在1926年12月的潔淨局會議中被提出。有委員質詢政府是否應禁止食用猴子肉。 當時,潔淨局主席引用了醫務官和獸醫官的意見,指出食用猴子肉並未違反衛生標準,因此無法基於衛生理由禁止人們食用猴子肉,只要購買者知悉自己購買的食品為猴子肉即可。 因此,香港政府未有以法例禁止食用猴子肉。 在法律無法約束的領域,唯有訴諸道德及輿論的力量。華人領袖何東爵士曾向報界投函,勸導市民不要食用猴子肉。 此外,1927年2月,一位名為張鑑亭的讀者致信《工商日報》,列舉了不應食用猴子肉的幾個理由: 猿猴是人類的祖先,食用猴子肉是「自殘同種」的行為,非「文明國民」所為。 吃猴子肉的過程極為殘忍。他描述殺猴者用刀擊向猴腦,猴子像人類的小孩般慘叫,直至死亡。 滋補的食品種類眾多,長壽的人並不需要依賴猴子肉。 張鑑亭呼籲香港的「明達」人士引導輿論,停止殘殺猴子並烹煮其肉。 根據《華字日報》1927年7月6日的報導,「猴子肉已不再見」。 記者訪問了一位香港的西醫,詢問猴子肉是否對身體有益。 該西醫表示,猴肉性燥,若肺肝燥熱或患有癆疾,食用猴子肉反而有害。 他還指出,那些聲稱出售猴肉的店舖,其實售賣的並非猴子肉,而是一些來源不明的肉類。

動物與城市傳說

  皇后像的雞 博物院頂的獅子 鵝頸橋下的寶鴨 大會堂的金馬 太平山下的石龜

野生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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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香港大約有800隻野生猴子。 根據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2021年的數字,香港野生猴子的總數目已增加至1,800隻,牠們分布於金山、獅子山及城門郊野公園 一帶。 這些猴子絕大部分並非香港原生猴子的後代,他們的「祖先」是曾經被人畜養後野放的猴子,當中有一些可能是被遺棄的寵物猴子。 一個流行的說法是,當時香港政府有計劃地利用牠們吃掉有毒的「牛眼馬錢」,以確九龍水塘飲用水的安全 。 「牛眼馬錢」含有毒的番木鱉鹼及馬錢子鹼,能引至腎衰竭,甚至死亡 ,其種子亦可作中藥,有通經活絡及消腫止痛的效用。 然而,利用猴子來確保水塘飲用水安全的說法成疑。 首先,「牛眼馬錢」可見於香港多處地方,但其他地區的水塘並不見有猴群。 其次,猴子吃植物果實,有利植物的繁殖,有可能令這些被視為危險的植物數量更多。 1926年2月22日,英文報章China Mail 提到新界九龍水塘附近有一群猴子,但並沒有提到牠們有保護水塘飲用水的功能。 九龍水塘的猴子品種混雜,主要有普通獼猴 、長尾獼猴(又名食蟹獼猴及菲律賓獼猴) 和牠們的雜交種。 普通獼猴臉部呈粉紅色,尾巴長約20-23釐米。長尾獼猴尾長50至60釐米。  牛眼馬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