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洋樓,養番狗」-- 但若是住公屋.......
過去,狗被視為工作犬,在家中養狗,是為了防範小偷。 當人們住進了高樓大廈,已不再需要依賴狗隻看顧家居安全,甚至有狗主擔心,飼養的狗隻保衛意識太強,過於盡忠職守,當有賊人入屋爆竊時奮力頑抗,愛犬會因此受傷。 由此可見,狗在人類社會中的角色已發生很大的變化,從工作夥伴變成以陪伴為主的生活夥伴和情感慰藉——亦即「寵物」。 然而,誰能夠被允許飼養狗隻,反映了社會的階級性。在香港,「住洋樓,養番狗」是富有人士的象徵。至於住在公營房屋的小市民,並不享有養狗的權利。 公共屋邨的養狗政策 1950年代,香港政府開始大規模興建公共房屋,是否能在公屋養狗,成為極具爭議性的問題。1968年,政府宣佈禁止徙置區的居民養狗,原因是有居民投訴狗隻在晚上吠叫,極為擾人,而且牠們到處便溺,有礙衛生。不過,居民仍被允許飼養貓咪。 ****************************** 〈徙置事務處鄭重聲明 新區住戶嚴禁養狗 免擾鄰居及妨碍衛生〉,《香港工商日報》,1969年6月3日。 ***************************** 養狗的住戶又有什麼想法呢? 一位從木屋區搬到徙置區的小販,這樣形容他與愛犬的關係: 「這隻狗我們養了很多年了,以前我們是住木屋的,在大前年搬來這裡住時,徙置區的幫辦曾經也叫過我們不要帶牠一起遷入,但是, 狗是有性的 ,當時我們住木屋,養牠是為了防盜,雖然如今遷來徒置大廈,不必狗來看門,但牠與我們相處多年,實在也不捨得將牠遺棄。」 法例與作為狗主的責任之間的衝突,讓他覺得很為難。但最後他決定帶同愛犬一起「上樓」。 ************************* 1981年的大殺狗 由於1980年香港爆發瘋狗症,房屋署加強執法,4000頭犬隻被人道毀滅,並且推行「禁止飼養犬隻運動」,呼籲仍有畜養犬隻的住戶,為犬隻另覓居所。 〈公共屋邨犬隻四千頭被毀滅房署推行禁養狗運動〉,《大公報》,1981年2月25日 ************************ 公屋狗主與房屋署之間的拉鋸戰一直持續。當發生瘋狗症,或狗隻襲擊人的事件發生時,政府便會嚴厲執行捉狗與殺狗政策。 一些公屋住戶結果把飼養多年的狗隻交給防止虐畜會,也有狗主無法捨棄愛犬,將愛犬寄養在寵物店。 ******************...